“双碳”下的国有企业创新思考

来源: 企业家日报 时间: 2021-07-14 作者: 袁乙恒

(作者:徐代军,成都产业研究院)

 

一、“双碳”对国有企业创新的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双碳”的要求包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明显增强”等。

“双碳”相关产业方面,“双碳”的要求包含“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等。

从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活动看,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是创新活动的“推动者”与“实践者”,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受益者”。更为重要的是,“创新是企业经营最重要的品质”。

对国有企业而言,作为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国有企业必须发挥示范作用,成为创新的主力军,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践行者,积极参与以降碳为重点的创新发展事业中,推动降碳增效、促进绿色转型、实现生态共益,夯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底座。

第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第二,提高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提升底层基础技术、基础工艺能力,以夯实基础研究促进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开发平台、基本算法、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瓶颈实现突破;第三,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统筹推进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高标准创新成果交易市场体系,打通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第四,深化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以营造创新良好环境为支撑,更大力度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创新活动效率;第五,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建成现代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双碳”下的国有企业创新选择

     (一)全面提升发展新动能,以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更加健全

“制度”是维持企业秩序井然运转的规则,是指导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纲领。对国有企业来说,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尤其是“双碳”提出的新要求,需要以全面提升市场应变力为出发点,构建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从物理学对动能的定义看,它是指物体因运动而具有的能量,是从总体上描述物体动能的变化量与合外力所做的功的关系。再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指出的“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这一判断,“双碳”下的国有企业创新路径选择需要以全面提升发展新动能为牵引,将前瞻性创新与现实性创新相融合,把协同发展贯穿创新实践的始终,促进吐故纳新、颠覆替代的趋势更加明显。

首先,国有企业需要提升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对市场发展变化的感知,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制度的前提,特别是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更加健全,离不开对企业周边发展环境变化态势的研判,又尤其是当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的时候,提升对市场敏感度十分重要。管理大师德鲁克曾说:变不是最重要的,变化的趋势或趋势的变化是最重要的,趋势的变化能让人发现看得见的未来。所以,提升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是让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更有活力的基础。

“双碳”下的创新路径看,国有企业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可以从“态势感知”的角度予以理解,即以市场大数据为基础,通过观察获取市场动态信息,感知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内部和外部威胁,迅速作出识别、理解、分析,并快速进行响应处置,最终实现决策与行动一致,有效的融入市场。

其次,国有企业需要提升对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对市场环境变化的感知,国有企业创新路径的选择主要集中于如何在应对挑战的同时抓住机遇,对资源进行更为有效的整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从整合资源角度看,国有企业抓住资源整合的机遇,就是对市场的一种“敏感”,是对潜在机遇的一种“感知”。从价值创造角度看,国有企业能够通过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响应战略性任务,并在对资源的利用过程中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效益和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韧性。

     再次,国有企业需要提升革新创新能力。革新创新的内容包含在组织流程、商业模式、创新模式等方面的革故鼎新,这将构筑起国有企业在“双碳”下实现创新发展的新优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企业持续发展之基、市场制胜之道在于创新,要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为例,“海斗一号”完成万米海试、“奋斗者”号成功坐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全面开通、“墨子号”实现无中继千公里级量子密钥分发等,都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在引领国家创新上的“领头雁”作用,推动着创新及其成果不仅仅落在经费上、填在表格里、发表在杂志上,更融入到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推动力,转化为人民福祉。

(二)紧紧围绕“双碳”要求,推动国有企业深度参与创新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不能总是用别人的昨天来装扮自己的明天。不能总是指望依赖他人的科技成果来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更不能做其他国家的技术附庸,永远跟在别人的后面亦步亦趋。我们没有别的选择,非走自主创新道路不可。”长久以来,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上往往选择的路径是“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接受的基本都是国外的“剩余技术”,缺乏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容易被“卡脖子”,制约创新与政策链、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进而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安全。

未来,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应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条件,发挥好国有企业的优势,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协同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形成推进创新的强大合力。其中,对一些方向明确、影响全局、看得比较准的,需要实施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引导国有资本聚焦新能源、节能环保、零碳负碳技术等低碳产业,推进低碳技术、绿色材料创新研发,推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快速发展,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价值高、竞争力强、低碳发展的领军型国有企业。

具体而言,一是积极参与国家绿色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能源体系形成;二是深化能效改造,提高企业自身对各种能源的利用效率,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利用之路;三是推进“低碳制造”发展,打造低碳产业示范基地和零碳经济发展示范园区;四是充分发挥“科改示范行动”中科技型国有企业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中、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的引领作用,组建“双碳”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提升低碳技术创新研发能力,加强减污降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创新成果转化;五是发挥国有企业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积极参与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多种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工作,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六是在严格遵守国家《数据安全法》的前提下,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提出的“布局全国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启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国家算力网络体系”要求,积极参与到“东数西算”工程的建设中,发挥国有企业在数字技术的研发、应用、运营等创新工作中“领头雁”作用,利用数字技术的创新迭代寻找潜在的发展机遇,并同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进行升级,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国企”。

此外,从《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出的“功能定位”角度看,“双碳”下的国有企业创新应该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并积极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培育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资料:

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2.《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3.《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6.《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

7.《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


责任编辑:企业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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